共谋设局“护妹妹”勒索 21岁青年判入改造所一年

联合早报
2025-04-12 阅3万+
环球资讯

21岁被告与三名同伙共谋设“仙人跳”骗局,威胁受害者用钱赔偿,他星期四(4月10日)被判进入青年改造所至少一年。 (档案示意图)

四男女共谋设“仙人跳”骗局,在交友应用上开女性账户找男性目标,然后在一女同伙与目标相约见面时,女方“家人”突然跳出,指男方摸了他们未成年的“妹妹”,威胁他用钱赔偿,否则报警。

“家人”中的一名男性同伙现年21岁,他对两项勒索控状认罪。法官考虑他面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另一控状后,星期四(4月10日)判他进入青年改造所至少一年。

他的三名同伙是两名17岁和19岁的女子,以及一名23岁的男子。被告与17岁女子犯事时是情侣关系。由于其中有人犯案时未满18岁,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他们身份的信息。

被告因缺钱 同意加入“仙人跳”骗局

案情显示,在2024年前的某一天,19岁和23岁的同伙设局赚钱,设立虚假的女性账号,向其他人进行敲诈。这两名同伙后来找被告和他的女友加入,两人因缺钱就同意了。

2024年8月25日,被告和这些同伙在交友应用Heymandi以女子“蒂艾拉”的身份,联系上23岁的男受害人。不久后,“蒂艾拉”让受害人支付60元换取她的私密照。受害人付款后,收到四段身份不明女子的私密视频。

“蒂艾拉”后来提议与受害人见面,约在达科达地铁站附近的游乐场。被告的女友赴约,向受害人自称她就是“蒂艾拉”。两人坐在长椅上聊天,受害人也将手搭在女方肩膀上,并抚摸她的头发。

约10分钟后,19岁的女同伙出现,自称是蒂艾拉的姐姐,她指“妹妹”只有16岁,还拍下受害人触摸“妹妹”的照片。女同伙接着打电话给被告和23岁男同伙,两人到场后自称是蒂艾拉的父亲和哥哥。

被告和女同伙接着威胁受害人,要他付钱了事,否则报警。受害人称没钱,但在被告胁迫下打电话向父亲求助。

受害人父亲担心儿子被逮捕 同意赔钱了事

被告接过电话,要受害人的父亲支付6000元,作为他们不报警的代价。被告提议先支付600元,过后分期付款,每月付500元。受害人的父亲由于担心儿子被逮捕,便同意这个安排。

然而,放下电话后,被告转头却告诉受害人“首付”600元不足够。受害人说他只有400元,便将钱转给了被告。被告过后与同伙平分这1000元。

庭上透露,被告隔天又联络受害人的父亲,称要600元来支付妻子的住院费。这一次,受害人的父亲不妥协,带着儿子到警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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