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度尼西亚籍30岁被告搭乘新航班机从悉尼返国休假时,在飞机上偷女同事钱包,并在樟宜机场盗刷。 (何家俊摄)
游轮厨师与女同事一同从悉尼搭飞机回国放假途中,在机上头顶行李舱偷走女同事的钱包,并在樟宜机场的商店盗刷女同事的转账卡,被判监禁六个月。
印度尼西亚籍被告迪马斯·塞提亚万(30岁)星期四(4月10日)在国家法院面对偷窃和失信等三项控状,承认其中两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做出判决。
受害人马塞拉(23岁)是被告的同事。被告在皇家加勒比国际游轮担任厨师,受害人则是餐厅服务员。案发时,两人已在游轮上工作约八个月,正搭机准备回印尼享受两个月的假期。
2025年3月15日早上,游轮在澳大利亚悉尼靠岸,被告与受害人及另一名同事离船后前往机场,准备搭乘新航SQ242返国休假。
抵达樟宜机场后,被告迅速带着背包下机,准备转机前往雅加达。
3月16日凌晨1时18分,被告在第二航厦的餐厅用餐,因食物太辣便买了一瓶水。他原本用自己的转账卡付款,但付款遭拒,他于是拿出受害人的转账卡付费2新元。
饭后,被告在一家巧克力店问收银员能否用转账卡付款,并称卡是“妻子”的。收银员表示须先进行一笔一分钱的测试交易,来验证借记卡是否可用。
受害人意识到卡被盗刷 立刻转移资金
这时,受害人收到银行通知有一笔0.01新元的交易。她意识到卡被盗刷,立刻将卡内所有资金转移到其他户头,接着报警称钱包被偷。
被告在店员测试交易成功后,开始挑选商品,拿了总值约90新元的巧克力到柜台付款。他再次用转账卡付款时,读卡机却显示余额不足。
被告随后多次尝试付款不成,便离开店铺。
被告在等候飞往雅加达的航班时,将受害人钱包内的美元和印尼盾现金和证件取出,接着将钱包丢进垃圾桶。
被告在出境前被逮捕,但受害人的钱包至未寻回。
被告在庭上求情时说,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现在两个孩子和妻子还在印尼等着他回家,他只想快点见到家人,并保证以后都不再犯,恳求法官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