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林俊凯面对三项包括抵触赌博管制以及抵触赌馆法令的控状。 (罗妙婷摄)
男子在住家“开赌档”,从好友聚赌到招赌徒上门,一周营业六天,两个月就赚逾12万元,结果被警方上门扫荡。
被告林俊凯(36岁,音译)面对三项包括抵触赌博管制以及抵触赌馆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一项,法官将另两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坐牢六个月和罚款5万2259元。
根据案情,警方在2023年12月27日晚上9时52分突击被告位于实龙岗北的组屋住家,并在扫荡行动中于屋内查获扑克桌、筹码和扑克牌等。
被告当时在家中设赌局,案发时有10名赌客在赌得州扑克。
调查揭露,被告自2023年9月中开始,让赌客上门玩得州扑克,每周至少设赌局六次。一开始,他只是请朋友上门赌博,后来在Telegram群组里开放邀请公众上门搏杀。
为了“营业”,被告购买扑克桌和约1000个扑克筹码,并向每名赌徒收取30元入门费,每场赌局也向每名赌徒抽取2元的“佣金”。
为了开局,被告还聘用三人:一名荷官,每小时薪酬10元;一名场地经理,负责送食物倒水,每局薪酬100元;一名会计,计算每场赌局的输赢,每局薪酬150元。
根据被告电脑里搜出的文件,他在2023年10月20日到12月27日之间,共通过家中赌档赚取12万2229元,但被告称大部分的钱都拿来借给赌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