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路边载客服务经营执照,GrabCab须在三年内陆续把德士车队扩大到至少800辆。公司也须遵循陆交局的安全标准,包括确保与司机的合作安排不会限制司机使用其他平台。 (邝启聪摄)
私召车业者Grab须自创德士车队来争取扩大市场份额,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评估后认为,Grab可有机地推动增长,不会削弱市场竞争,还能更好地满足对路边载客服务的需求。
陆路交通管理局星期三(4月2日)宣布颁发10年的路边载客服务经营执照给GrabCab私人有限公司。它是私召车租赁公司Grab Rentals的子公司,也是GrabCar的姐妹公司,后者持有电召服务经营执照和拼车服务经营执照。
竞消委和陆交局联合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陆交局颁发经营执照给GrabCab前,征询了竞消委的意见,考虑到Grab入场后须建立新的德士车队,有机扩大市场份额。“如果GrabCab能吸引新的德士司机,路边载客服务的供应会增加。”
竞消委的立场是,企业可以进军相近或新的市场,或通过提升竞争优势维持市场地位;若没有通过提高竞争优势的方式巩固地位,就可能是反竞争的行为。
“竞消委会继续监测德士业,若有理由怀疑有业者阻止、限制或扭曲竞争,便会展开调查。”
学者:Grab具涉足每个陆路交通领域雄心
Grab早前有意收购本地第三大德士公司得运德士,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在点对点载客市场的份额。不过,竞消委认为,这项收购献议可能大幅削弱市场竞争、违反竞争法,收购行动拖了一年后,去年7月正式告吹。
新加坡社科大学苑(SUSS Academy)副主任关耀汉博士受访时说,Grab具有涉足每个陆路交通领域的雄心,早在它有意收购得运德士时,就可以明显看出公司战略。
“Grab大概认为不能通过收购得运入场,那就直接申请经营执照,设法进军就是了。”
针对通过收购竞争对手入场和自立门户的差别,新社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黎华德博士解释,收购竞争对手是直接把一部分的市场份额,从竞争对手转入旗下,进而削弱市场竞争;反之,业者有机地扩大市场份额,扩展服务范围,会逐渐推出更多服务。
“另一差别是,业者自行开拓市场不一定会成功,必须承担风险。相比之下,收购竞争对手入场的风险较低。”
把二手车当德士用暂无须设上限
根据路边载客服务经营执照,GrabCab须在三年内陆续把德士车队扩大到至少800辆。
为让德士业者更灵活地控制成本,便于他们扩大规模,陆交局早前宣布,业者可在获准的情况下,把车龄少过五年的二手车当德士,但得先通过车检,并满足后车厢空间等要求。换言之,接下来不只有新车可以注册为德士。
陆交局受询时说:“德士业者可以把车龄不到五年的二手车当德士用,但事先得获得批准。这个举措需要时间启动,我们迟些时候会公布更多细节。”
Grab尚未公布有否计划把旗下二手车当德士用。
目前经营约8450辆德士的康福德高受询时说:“我们正在探讨把二手车当德士用的可能性,但意识到有几个挑战,包括二手车没有现行限额费(prevailing quota premium,即三个月的平均拥车证价格)的优惠,也没有额外的车辆减排税务计划津贴。”
康福德高说,客户也会希望德士的质量保持在一定水平,这是二手市场未必能实现的。
“不过,我们的维护机制完善,确保德士维持在最佳状态。每辆德士每45天或行驶1万2000公里,就会进行预防性维护。”
关耀汉认为,把二手车当德士用,未必会降低德士服务的质量,当局目前也无须限制业者把二手车当德士用的数量上限,可以先观察业者如何行动,必要时再做调整。
“如果Grab打算把二手车当德士用,相信会精心筛选适合的二手车,并适当加强硬件。”
新加坡管理大学李光前商学院认证学术主任范平正助理教授说,陆交局为业者设下目标,第一次车检及格率要达到至少98%,如果用二手车没有降低及格率,乘客也无从投诉。
在关耀汉看来,德士业面对的最大挑战是聘请足够司机,要做到这一点,应关注薪资和工作环境问题,包括车款是否好驾,会否耗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