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在日本务工的中国人因务工感染新冠后死亡获赔的成功案例。

4年前,一名在东京新宿歌舞伎町一家中餐馆工作的50岁的中国男子在感染新冠病毒约两个月后死亡。
其妻子和女儿向东京法院提起诉讼,向店方要求了约800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称餐馆防疫措施不充分是导致其死亡的原因,要求餐馆方面做出赔偿。就此,法院做出判决,判处餐馆方面支付赔偿金近7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50万元)。

3月27日,东京地方法院审判长大须贺宽之在判决中指出,在政府采取“防止蔓延等重点措施”的疫情期间,即使在政府发布紧急事态宣言,发布期间,该餐馆仍在进行24小时营业,完全没有遵守防止蔓延疫情的要求来经营,且不要求客人戴口罩,也没有限制对话和人数。”。

判决中还提到,该店在顾客餐桌之间没有设置丙烯板用来阻挡飞沫,有时会有20名左右的客人举行宴会。审判长表示:“很明显,工作人员没有采取充分的措施防止新冠疫情的发生。我们疏忽了防止男性生命、身体发生危险的义务。”。

据报道,判决认定该男子住在餐馆长时间工作,应该没有机会与餐馆外的感染者接触。几乎同一时期还有3名员工感染,可以认定男性在店里感染,该店的新冠对策不充分,导致男性死亡。显然餐馆方面没有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尽管事先完全可以预想到员工感染的情况,但却没有采取措施”,因而判处该餐馆支付抚慰金等赔偿金6800余万日元。

这家中餐厅的老板很可能大概率也是中国人,毕竟中餐厅日本人一般不会去经营。但是正因为是同胞,却这样不管不顾,老板不用在店内,员工的性命在其看来,也似乎根本没有自己经营挣钱重要。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现在在国外,不敢说老乡见老乡能多照应,只要不坑老乡就可以。这种风气就是一些任性自私的人带坏的。换个角度,如果这家店店主,充分考虑员工的安慰,停业哪怕是亏本开不下去了,日本政府也有相应的措施来对经营者给予停业补贴。

非要出了人命才后悔莫及,也为时已晚了,赔出去的远比挣得多,得不偿失。疫情年不堪回首,过往皆为序章,这起案例在华人圈引发不少关注,日本法院的人性化判决,也给了不少那些年绝望的家庭一丝希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