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海陆空交通业者依法列为指定关键交通企业

联合早报
2025-04-02 阅4万+
环球资讯

交通领域(关键企业)法令4月1日生效,电子版政府宪报同日发布依法指定的关键交通业者名单,共有19个交通业者4月15日起受新法令监管。 (吴先邦摄)

我国19个海陆空交通业者依法被列为指定关键交通企业,日后须通知或事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才可通过涉及掌权股东的变动,或委任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主席等重要决定。

国会去年5月三读通过的交通领域(关键企业)法案,新法令星期二(4月1日)生效。电子版政府宪报同日发布依法指定的关键交通业者名单,列出19个交通业者从4月15日起受新法令监管。

指定陆路交通关键交通企业有SMRT企业公司、SMRT汤申—东海岸线公司、SMRT地铁公司、SMRT巴士公司、新捷运公司,以及新捷运铁路公司。

航空关键业者则有樟宜机场集团、新加坡航空公司、酷航、新翔集团、新翔机场服务、亚太之星、新翔航空膳食、新航工程,以及樟宜机场飞机燃油贮存系统公司。

海事关键业者则包括: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新加坡港务集团、PSA海事公司,以及裕廊海港。

SMRT地铁公司总裁蓝晓开和SMRT巴士公司董事经理陈炳权联合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SMRT的使命是确保SMRT巴士公司和SMRT地铁公司可以提供安全、可靠,以乘客为中心的交通服务。

他们指出,SMRT会继续与陆路交通管理局和交通部密切合作,维持高度安全和可靠的业务。“我们会全力支持并配合交通运输业(关键企业)法。”

新捷运集团总裁沈维明说:“作为关键交通业者,我们肩负着每天风雨无阻地为乘客提供通勤服务的责任。”

他说,新捷运在做出关键决定时,从委任高层职位到关键的财务管理事宜等,一直与当局密切合作。“我们会继续与当局合作,确保遵守法令要求,为维护公共交通系统的可持续性和韧性做出贡献。”

新航说,已确知公司列入指定关键交通企业,公司会遵循法令。新加坡港务集团则不予回应。

关键企业名单会定时检讨

政府原计划于去年底公布指定关键企业的名单,对于延后公布名单,交通部说:“我们需要更多时间拟定附属条例,才可让法令生效。”

是否将某个企业列入这个名单,政府的考量包括有关业者提供的必须是基本交通服务,以及在行业领域中占有重要地位,如市场占有率高,或者拥有专业知识,所提供的服务不易被替代。换言之,规模较小或市占率较低的交通业者,不会被列为指定关键企业。当局将不时检讨这个名单。

根据新法令,收购指定关键企业的股权且持股达5%的买家,须在七天内通知相关监管机构;出售或增股至25%、50%和75%的买卖双方,或可能间接发挥管控作用的买家,都须预先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有关指定企业也须在七天内通知监管机构这些股权变动。

此外,指定关键企业委任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主席前也须获得监管机构批准;持照经营的指定营运企业,要委任董事会成员同样须先请准。

指定关键企业也须通知监管机构任何可能严重阻碍或损害交通服务的事件;这包括外包重要服务功能、因民事或刑事诉讼而运作受阻、面临破产或清盘风险、可能被接管或受司法管理令约束,或达成妥协协议等情况。

新法令与国会2023年1月通过的重大投资审阅法令互补,后者旨在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实体重大投资,以加强新加坡的经济韧性,并提升国家安全。

被列为指定关键企业的交通业者,不会同时被列为重大投资审阅法令涵盖的指定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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